上 海 海 洋 大 學 文 件
滬海洋財[2010]23號
關於印發《意昂3
因公出國外匯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處、室👑、各直屬單位👩❤️💋👩:
現印發《意昂3因公出國外匯管理辦法》,請按照執行🏚。
附件:意昂3因公出國外匯管理辦法
意昂3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外匯管理 因公出國 通知
意昂3辦公室 2010年12月31日印發 |
校對:董青傑 (共印3份)
附件
意昂3因公出國外匯管理辦法
根據“財政部外交部關於印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1]73號等文件及上海市財政局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外匯管理🛰,更好地為廣大教師服務,特製定本辦法。
一、辦理對象
符合財政局有關文件規定的非貿易非經營性因公出國用匯的我校出國人員。
二、辦理程序
1.校內申請的辦理
出國用匯人員憑出國任務批件正本和復印件及其他相關依據資料到學校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外匯管理崗位辦理用匯申請,取得由外匯管理人員核填的用匯申請表(一式兩聯)👨🏼🏫,出國用匯人員持申請表到校辦加蓋學校公章(兩聯都要蓋)👨🏿🦰。
2.校內借款的辦理
因公出國用匯不可以使用現金購匯,需由經辦人憑內容填寫完整、簽字齊全的暫付款單,到學校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審核大廳辦理借款手續,取得購匯用支票🛷🫥。
3.財政審批
出國用匯人員持出國任務批件原件和用匯申請表及其他相關依據資料到上海市財政局涉外經濟處批匯辦公室辦理批匯手續🧘🏻♂️。
4.購匯
出國用匯人員持經財政局批準的用匯申請資料📺🏊🏻♂️、支票到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辦理購匯🫕。
5.用匯費用核銷
出國用匯人員回國後,憑相關票據(境外住宿費發票原件等)和經財政局批準的用匯申請表到學校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外匯管理崗位辦理核銷手續🧎,取得由外匯管理人員核填的用匯核銷表(一式兩聯),出國用匯人員持核銷表到校辦加蓋學校公章(兩聯都要蓋)👳🏽。之後持核銷表和相關票據(住宿費發票原件等)到財政局辦理核銷手續。如有結余外匯🧑🏽💼,需持財政局填製的退匯通知書和結余的外匯到原購匯銀行辦理退匯手續。
6.校內報銷的辦理
出國用匯人員帶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出國任務批件復印件、經財政局批準的用匯申請表和核銷表各一份、相關票據到學校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外匯管理崗位辦理用匯結算手續🤽🏼♀️,最後到財務審核大廳報銷⛹🏿♀️👺。
三🚭、辦理地點、時間
1.上海市財政局涉外經濟處批匯辦公室 肇嘉浜路800號商務樓1501室
周一至周四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法定節假日休息)
2.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中山東一路23號
周一至周五 9:00—16:30(中午12:00—13:30休息)
四、註意事項
請有因公出國任務需辦理外匯的人員,計劃好時間,拿到出國批件就可以開始辦理用匯申請了。回國後,請在15日內核銷及報銷,當年出國並在年內回國的♿️🦻🏿,不得跨年辦理核銷及報銷手續。如有其他用匯方面的問題,可登陸上海財稅網查詢或撥打財政咨詢熱線12366𓀌。
五、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財政局、中國銀行有關規定處理。
六、本辦法由財務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上海水產大學因公出國外匯管理辦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