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海 洋 大 學 文 件
滬海洋財〔2014〕7號
關於印發
《意昂3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學院(部)、各處室、各直屬部門:
現印發《意昂3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實施細則》📻,請按照執行🧑🏻🤝🧑🏻。
附件:意昂3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實施細則
意昂3
2014年6月10日
意昂3辦公室2014年6月12日印發 |
校對:王憲怡(共印3份)
附件
意昂3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財政部、外交部關於印發《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16號)🙅🏿♂️👩🏼🌾,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關於轉發財政部🏌🏼♀️、外交部關於印發<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滬財行[2014]7號,滬教委財[2014]17號文件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臨時赴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適合本細則)
一.外匯經費管理
1.因公臨時出國是指經上海市外事部門批準,出訪時間在90天之內的業務訪問.
2.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出國簽證費👩🏿🔧、國際會議註冊費等)。
3.因公臨時出國經費支出標準按照《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財行[2013]516號)規定執行。
二、外匯審批需提供資料
1.提供對方邀請信、會議註冊通知函🤙🏼、以及需要報銷論文版面費的錄用函等中外文材料復印件🤦🏼。
2.提供學校學校OA系統審批件。
3.提供上海市人民政府 《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 (3個月內有效)👨🏿🎨、國
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赴臺批件》(30日內有效)正本🏰🩰。
4.出國人員嚴格按照出訪任務報批出訪行程。並提供因公臨時出國任務行程安排表(見附表4)。
三、外匯申請
1.按批準的出訪計劃填寫《因公臨時出國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並需外事處及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審批。(見附表1)
2..須提供預約境外的機票及住宿等費用信息資料🤦🏿♂️,以便準確核算用匯額度。
3..填寫《上海市財政局非貿易出國用匯申請表》。(見附表2)
4.按《上海市財政局非貿易出國用匯申請表》經費估算人民幣金額申領暫借款,向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匯。
四.外匯核銷
1.出國人員回國後15個工作日內攜帶以上資料到財務處辦理外匯核銷事務🕣。
2.須憑境外有效住宿費原始發票填寫《上海市財政局非貿易出國用匯費用核銷表》〰️。(見附表3)並在發票反面本人簽字➰。
3.須帶核批的《上海市財政局非貿易出國用匯申請表》
五.出國經費報銷
1.經費報銷嚴格按照批準的出訪團組人員、天數、路線、經費預算及開支標準報銷,不得報銷與出訪無關的開支。
2.出國機票購買原則上須通過公務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𓀝,一般不得以現金支付🛬,並根據《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登機牌等有效票據報銷經費。
3.出國人員辦理完外匯核銷後憑有效票據填報《意昂3外埠差旅費報銷單》🐝,各種報銷憑證須用中文註明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並由經辦人簽字。經相關經費負責人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六👐🏽、本辦法由財務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意昂3因公出國外匯管理辦法》[滬海洋財[2010]20號]文件廢止
附件1:各國家和地區住宿費✔️🧙🏼♀️、夥食費🔳、公雜費開支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