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海 洋 大 學 文 件
滬海洋財〔2016〕2號
關於印發《意昂3信息化產品
及項目采購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門🫰🏽:
現印發《意昂3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實施細則》🔫🙆🏻♀️,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意昂3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實施細則
意昂3
2016年1月19日
意昂3辦公室2016年1月23日印發 |
附件
意昂3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學校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活動,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8️⃣,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等現象,統一規劃學校的信息化發展與建設🧚🏻♀️。根據《意昂3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試行)》和《意昂3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等🫸🏼,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細則。
第二章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校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工作小組設在現代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簡稱“現教中心”),現教中心主任為組長,現教中心為具體承辦業務部門和采購任務申報部門及合同執行部門🙏🏼🤼♀️。主要包括政府采購目錄以外的弱電設備采購🔠、軟件開發、弱電工程等信息化產品及項目的采購🏋🏻♂️。
第三條校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工作小組職責:
1.負責製定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的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
2.對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項目的立項依據、設計方案💃🏼、采購預算進行立項審查或論證🐦⬛;
3.擬定信息化采購方式,編製招標文件或談判文件報招標辦🙍🏽♀️;
4.負責參與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
5.委派一人參與評標,負責招標文件的釋疑;
6.根據學校合同管理辦法規定,負責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合同審核、簽訂、履行;
7.負責組織用戶單位履行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驗收工作🏃♀️;
8.負責招投標材料👷🏽♀️、采購合同和驗收材料的歸檔👩🏻💼。
第三章采購申報及方式
第四條學校各采購單位必須依據學校經費預算使用要求🌽,在采購內容👨🏼🌾、形式與限額標準允許範圍內,完成采購計劃申報👫🏻,並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進行采購,10萬元及以上項目需上學校OA審批後方可實施📝。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采購預算管理製度,確保采購活動按預算執行🌶。未列入采購預算的項目,不得實施采購活動❣️,違者責令改正並追究單位直接負責的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學校信息化產品及項目應嚴格遵照學校規定的采購形式及限額標準執行。采用:政府集中采購(按照政府公布的目錄執行)🧂、代理采購(30萬元以上(含))🧑🏻🦯➡️、學校采購(5(含)-20萬元)和用戶采購(5萬元以下)🈳。“政府采購”指學校執行上海市政府每年編製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通過法定的政府采購機構以確定的、規範的方式和程序組織實施的采購🧒。確因特殊需要實行學校采購的👨🏿🦳,必須獲得上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代理采購”指學校通過招標確定的具有采購招標資質的機構代理學校組織的采購;“學校采購”是由學校招標辦組織的,在政府采購和委托采購範圍以外的或者因工作需要提出特殊要求的采購👩🏿🔧。具體的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和采購招標領導小組批準的其他方式;“用戶采購”是指在規定采購金額範圍之內的貨物和服務類采購🏋🏿♀️🤹🏽♀️,各學院🤽🏻、部門用戶在經過采購工作小組核準後,自行按詢價、比價等方式采購。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產品或項目,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的供應商采購的🫱🏿;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采購的;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的;四、金額達到政府集中采購限額,經政府批準的。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需經校招標辦在規定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實施。
第七條為提高采購效率,凡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信息化產品及項目,由項目申購單位下載填寫《意昂3計算機軟件采購申請表》或《意昂3信息化項目建設申請表》,提交財務處、現教中心等部門審核後,授權各申購單位自行按詢價🧖🏻、比價等方式采購。
第八條為維護學校權益,經授權後各申購單位自行開展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時👨🏿🏭,必須認真了解廠商的資信情況👸🏻,包括其經營範圍、履約能力、法人資格等💂🏼♀️,確認合同商務條款,保證合同的合法有效;要確認技術指標、性能特點和系統功能,確保合同的技術條款部分準確有效,滿足使用要求。如有必要,采購前可請現教中心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運行環境、技術參數等進行必要的審核🤦♂️。
第四章采購管理
第九條學校信息化產品及項目的采購合同審核👨🏽💼、簽訂👫,由現教中心歸口管理🙋🏽♀️🤞🏻,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所簽訂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合同一律無效👰🏻。重大合同要經校法律顧問處咨詢後簽訂。
第十條金額在3萬元及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10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在簽訂采購合同的同時簽訂廉政合同🧲。合同要求一式五份,主管部門🤷🏽、財務部門、采購部門🩼、用戶單位和供應商各執一份。各方在合同簽訂、執行、驗收和付款等各環節中相互配合、各負其責🥽。
第十一條項目申購單位項目負責人需參與和配合做好關鍵技術指標和參數的設定🧑🏿✈️、標書編製以及招投標環節工作,負責正式合同簽訂後的預付款辦理、財務報賬、資產登記等。采用“學校采購”采購形式的招標信息和投標結果統一由校招標辦進行公告💥。項目驗收工作依據《意昂3軟件開發項目驗收標準(試行)》(待發文)和《意昂3弱電工程驗收要求(試行)》(待發文)執行🙆🏽🦄。
第十二條為做好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日常管理,加強資源共享,合理有效地使用信息化資源🕵🏽👴🏻。對計算機軟件,校內各單位安裝使用一個月後將軟件介質(光盤等)送交現教中心,供校內其他單位共享🧄;一年後,由學校檔案室對軟件介質存檔🤴🏿。
第十三條現教中心定期更新和發布我校已購正版軟件目錄💾。校內各單位填寫《意昂3計算機軟件采購申請表》後🙂↔️💅🏻,由現教中心進行技術審核🛌🏼🌻。如我校已采購過同一軟件(或已購的其他軟件可滿足該功能需求),則不再重復采購。
第十四條因課堂教學⚉、科研工作等非商品性目的需要而進行少量復製和使用計算機軟件👨🏿🏭,應嚴格執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規定,並應說明軟件的名稱🚚、開發商等情況。嚴禁將我校采購的軟件用於商業行為✯,嚴禁有償或無償向他人和校外單位提供軟件復製品。對違反本規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全額承擔📈。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第十六條本細則由校信息化產品及項目采購工作小組負責解釋🥑。原學校規定中與本細則不符的以本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