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為畢業生提供服務,確保畢業生能夠順利離校,現將報到證、進滬就業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及檔案投遞等相關手續通知如下📶:
一、上海生源畢業生報到證辦理和檔案投遞
(一)報到證辦理
1、在6月15日及以前簽訂“上海市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而且“協議書”上的條款均已填寫完整🧑🏿🎨👋🏿,特別是上海單位2015年信息登記號,下同)👩⚖️,學校將統一辦理報到證,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
2、在6月15日到6月30日間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統一辦理報到證,但具體領取時間請關註學校就業網站(http://jy.shou.edu.cn/)公告欄。
3、在6月30日以後簽訂“協議書”的⚠,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後🙎🏿♀️,憑“協議書’和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打印報到證申請表”,7月15日後📒,由學生本人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冠生園路401號)自行辦理報到證。
(二)畢業生檔案投遞
1、在6月30日前已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根據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投遞單位及地址投遞檔案🂠。
2🧛🏻、在6月30日前未簽訂“協議書”的👩🏼🚀,其檔案投遞單位為畢業生戶籍所在區的職業介紹中心👩🏻🎨。
3、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在6月30日前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其檔案將根據考取的具體學校的地址進行投遞。
4🗻、出國的畢業生,其檔案投遞至戶籍所在區的職業介紹中心👩🏻💻。
5、檔案投遞時間在畢業離校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檔案投遞結果可在學校就業信息網“檔案去向查詢”查詢。
檔案查詢網址:(http://jy.shou.edu.cn/index_archives.php)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報到證、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和檔案投遞
(一)報到證、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
1、已遞交上海市戶籍申請並同時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的本科生☝🏽:
1) 畢業生在6月15日前將單位蓋章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送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的🤏🏼🩰:待戶籍申請結果公布後,學校將為未通過戶籍申請的畢業生辦理“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及回生源地的“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具體領取時間請關註學校就業網站(http://jy.shou.edu.cn/)公告欄🅿️。
2)畢業生6月15日前未將“登記表”交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的:待戶籍結果出來以後🏐,未通過戶籍申請的畢業生須將“登記表”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辦理“進滬就業通知單”(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7月15日之後,學生憑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回生源地“報到證打印申請表” 、“協議書”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自行辦理“報到證”。打印好以後,再回學校就業中心、保衛處辦理戶籍遷移回生源地的手續。
3)對於申報戶籍進滬的畢業生,由於申請結果公布在畢業離校之後🦸♂️🪶,所以離校時將不能夠拿到“通知單”、“報到證”及回生源地的“戶口遷移證”🛥。
4)通過上海市戶籍申請的畢業生,請將“關於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辦理本市戶籍的通知”的第二聯(黃色聯)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之後再辦理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手續。
2、去外省市就業的畢業生:
去外省市就業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 在6月15日前簽訂“協議書”的(跨省市就業的畢業生,還需得到單位所在省市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教委的蓋章同意),學校將統一為其辦理“報到證”,並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6月15日至6月30日間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為其統一辦理“報到證”,但具體領取時間請關註學校就業網站公告欄。
3、出國留學的畢業生或6月15日前未簽訂“協議書”的,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發放回生源地的“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
5、考取研究生及專升本畢業生在6月30日前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憑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辦理戶籍、檔案轉移手續(考取本校的,由學校集中統一辦理)。
(二)畢業生檔案投遞
1、在6月15日前簽訂“協議書”的🤹🏽♂️,且簽約單位為上海以外省市的畢業生的檔案,學校將根據“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投遞單位及地址投遞檔案🧏🏻。
2、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和回省就業、出國留學的畢業生,其檔案回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的地⏯⛎、縣🟩、市人事局或人保局(人才中心)👎🏼。
3🕴🏻🥝、檔案投遞時間在畢業離校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檔案投遞結果可在學校就業信息網“檔案去向查詢”查詢。
查詢網址:http://jy.shou.edu.cn/index_archives.php
三🫱🏿、對於要辦理居住證的畢業生,學校只為其辦理“通知單”、“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居住證的辦理需由畢業生畢業後,按照如下流程辦理:
(一)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其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
(二)申辦材料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4.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以及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三)申請居住證積分
(1)已持有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註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2)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5.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可作為應屆畢業生積分指標的對應材料👨🏻⚕️。
請各位畢業生按照以上的就業相關流程辦理手續🩺,以避免將來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臨港校區🫱🏿: 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學生事務中心303室郵編:201306
電話:021-61900279 傳真:021-61900150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國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下午3🉐:30
軍工路校區:軍工路318號軍工路綜合辦事處102室
電話:021-65711154
接待時間🧃:每周二、四🏣、六(國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4🫶🏽:00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郵政編碼:200235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國定節假日除外)
服務內容:1.周一至周五服務內容不變。
2.周六受理業務🫷: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上海生源外地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及戶籍遷轉業務受理。
咨詢電話:021-64829191
附近交通:43路、131路、166路、224路、236路、703B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線等公交線路🗻;地鐵一號線(漕寶路👨🚀、上海南站)、輕軌三號線(上海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