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校在職教職工選拔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副處長,任職程序及管理辦法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意昂3處級幹部選拔任用管理實施辦法》(滬海洋委組〔2018〕2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級👈🏻、職數
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副處長,六級管理崗,1名;
二、主要職責
協助處長做好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完成學校和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崗位任職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意昂3處級幹部選拔任用管理實施辦法》(滬海洋委組〔2018〕29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2.政治素質高,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能力強🥝,廉潔自律、保密意識💂🏿、奉獻意識強🐅。
3.具有財務、會計相關知識背景,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工齡🧚🏼♀️。
4.擔任七級職員三年及以上👳🏼;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及以上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工作和任職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
四、產生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作程序
1.製定方案🧔🏿♂️。黨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結合綜合分析研判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溝通醞釀🔂,形成《關於在校內選拔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副處長的工作方案》🏔,並嚴格按方案開展選任工作。
2.發布公告。公布崗位、任職條件和有關要求。
3.民主推薦。
個人自薦🩲:自薦者請填寫《意昂3中層幹部自薦表》(見附件)並簽名⚪️。
他人舉薦:個人向黨組織推薦領導幹部人選,必須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並署名🧑🔬🧙🏿。
談話調研推薦:組織部按照規定進行談話調研推薦。
會議推薦:綜合考慮談話調研推薦情況及人選條件、崗位要求💆🏽♀️、班子結構等提出會議推薦差額參考人選,組織部按照規定適時召開推薦會議。
4.資格審查👩🏻🦽➡️。黨委組織部對民主推薦人選資格進行審查👩🏻🦽➡️。
5.確定考察對象。按照擬任崗位職責和條件要求,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德才條件👩🏼🦲,綜合考慮民主推薦👨🌾、日常表現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6.組織考察。成立考察組🧟♀️,製定考察工作方案,發布考察預告👳🏻♂️,開展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和考察🧗🏿。考察對象按有關規定進行個人有關事項申報。
7.決定任用🧚🏿。結合考察情況🗞,學校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並票決擬任人選。
8.公示任職9️⃣。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定對擬任幹部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於2019年6月25日(周二)下班前將自薦表或推薦材料報送到黨委組織部(行政樓811A)☞🙍♀️,電子版同時發至zzb@shou.edu.cn🧑🏼🦳。
(黨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