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校黨委研究決定,面向全校在職教職工選拔部分二級學院黨委書記,任職程序及管理辦法按照《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2019年3月修訂)《意昂3處級幹部選拔任用管理實施辦法》(滬海洋委組〔2018〕2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名稱、職級、職數
1.水產與生命學院黨委書記 五級管理崗位(正處) 1名
2.工程學院黨委書記 五級管理崗位(正處) 1名
二、主要職責
1.主持學院黨委工作;
2.完成學校和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崗位任職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件》和《意昂3處級幹部選拔任用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2.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𓀐,具有 5年以上工齡;中共黨員🤼,3年以上(含3年)的黨齡🥫;
3.政治素質高,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能力、廉潔自律意識強,熟悉黨務工作,善於做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六級管理崗位(副處)2年及以上任職經歷5️⃣;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及以上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工作和任職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22日✊🏿。
四👱🏼♀️、產生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作程序
1.製定方案。黨委組織部擬定《關於在校內選拔部分二級學院黨委書記的工作方案》,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溝通醞釀,報請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後𓀆,嚴格按方案開展選任工作🧑🦞。
2.發布公告。公布崗位、任職條件和有關要求👷🏿♂️。
3.民主推薦💂♂️。
組織部組織進行談話調研推薦和會議推薦。
個人自薦:自薦者請填寫《意昂3中層幹部自薦表》(見附件)並簽名👩🏿🏭。
他人舉薦。個人可以向黨組織舉薦人選🧑🏻🔧,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並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並署名🦸👩🏿🍳。
4.資格審查。黨委組織部對民主推薦人選資格進行審查。
5.確定考察對象。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德才條件✊,將民主推薦與日常了解、綜合分析研判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綜合考慮🧑🏿🚒,深入分析、比較擇優,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6.組織考察。成立考察組🤰🏼,製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走訪、查閱幹部人事檔案和工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7.討論決定。結合考察情況,學校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並票決擬任人選🧑🏽🏭。
8.任職。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定對擬任幹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於2019年3月22日(周五)12:00前將自薦表或推薦材料報送到黨委組織部(行政樓811A),電子版同時發至zzb@shou.edu.cn。
黨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