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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海洋教〔2021〕17號
關於印發《意昂3教學成果評審
與獎勵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學院(部)🙎♂️🦸🏿♀️、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充分發揮教學成果獎在教學實踐、改革、研究中的引領和激勵作用,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現印發《意昂3教學成果評審與獎勵工作實施辦法》,請按照執行。
附件:意昂3教學成果評審與獎勵工作實施辦法
意昂3
2021年5月22日
意昂3教學成果評審與獎勵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高等教育教學實際,為做好教學成果獎的申報👰🏿♂️、評審和獎勵工作↙️,充分發揮教學成果獎在教學實踐、改革、研究中的引領和激勵作用,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製訂本實施辦法。
第一章 設立目的與獎勵範圍
第一條教學成果獎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取得顯著成果的集體和個人。主要目的是調動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第二條教學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和教學管理實施方案、研究報告💃🏼、教材🦹🏻♀️🧑🏿🎨、課件、論文🐰、著作等。主要包括🛅:
1.在轉變教育教學思想觀念🫵🏽、管理機製、質量保障,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培養方案、課程體系👩🏿⚖️,探索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和實驗技術、全面推進三全育人🙎🏽、五育並舉、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綜合提高、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組織教學工作⚠,推動教學與教學管理改革🕸,加強學科、專業🙌、教師隊伍、教材、實驗實習基地🧑🏻⚖️、學風建設和現代教育技術應用👱🏻♀️,促進科教融合、產教融合與各種合作辦學,開展教育教學評估,建立自我約束發展的機製,實現教學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
3.結合學校學科、專業、課程和人才培養及教學管理工作特點,推廣、應用已有的教學成果,並在實踐中進一步創新和發展🍕🤯,顯著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效益等方面的成果。
第二章 獎項設置與評審標準
第三條 教學成果獎每2年評審一次,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獲獎比例不高於當年申報總量的60%🙅🏿♂️🙎🏽♀️,其中,特等獎不超過申報數量的10%,一等獎不超過申報數量的20%🤚🏽,二等獎不超過申報數量的30%,獎勵總量最多不超過25項🛠。
第四條各獎項具體評審標準如下🏰,其中支撐條件原則上為申報之日前10年內所獲得成果🪃。
特等獎:成果應當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重大創新🧑💼,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特別重大突破🖱,對提高教育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標誌性成效,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並產生重大影響🙅🏽♀️,且應經過四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成果主要完成人(前3名)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體現成果的教改論文1篇及以上💄,其他相關支撐條件滿足以下2條及以上🧩:
1.國家級教學改革課題或教育教學類項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2.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負責人🧢、重點學科帶頭人或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負責人;
3.國家級一流課程負責人🤾♂️;
4.國家級規劃教材主編;
5.國家級教學名師培育候選人,或國家級教學創新競賽🧗🏻♀️、青年教師講課比賽獲得者;
6. 其他在國內產生重大影響的教育教學成果🆒。
一等獎:成果應當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較大創新🐷,對教育教學改革實踐有明顯示範作用,對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產生重大成效🧖🏿♂️,在區域(行業)內產生較大影響,且應經過四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成果主要完成人(前3名)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體現成果的教改論文1篇及以上,其他相關支撐材料滿足以下2條及以上☄️:
1. 省市級及以上教學改革類項目主要完成人(國家級前5名⛲️,省市級前3名,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2. 省市級及以上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負責人👨🏻🎤、應用型本科專業、示範專業帶頭人或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負責人;
3. 省市級及以上一流課程負責人(2010年後的上海市精品課程🔇、優質在線課程等同於“一流課程”);
4. 省部級及以上規劃教材主編🍐;
5. 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基地負責人或教學團隊負責人;
6. 省市級及以上教學創新競賽、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三等獎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7. 指導學生獲得省部級及以上A類賽事獎勵的教師🥳;
8. 其他在省市級及以上產生重大影響的教育教學成果。
二等獎:成果應當在教育教學理論或者實踐的某一方面有較大突破,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顯著成效,且應經過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成果完成人發表體現成果的教改論文1篇及以上,其他相關支撐材料滿足以下1條及以上:
1. 校級及以上教學改革課題或教育教學類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國家級前7名,省級前5名,校級前3名🫨,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2. 校級及以上重點專業、特色專業或示範專業帶頭人🏚;
3. 校級及以上一流課程或優質課程負責人(課程已通過驗收)👮👍🏿;
4. 校級教學創新競賽、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三等獎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第五條 同等條件下,以下教學成果予以優先考慮:
1.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教學工作教師(含體育🫷🏿、美育教師)取得的教學成果優先考慮。
2.經學校及以上部門批準立項並經實施取得明顯成效的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方案)。
第三章 申報條件與程序
第六條 凡在我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教學管理工作及教學輔助工作的有關集體和在職在崗的個人均可申報。其主要成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為人師表💂♂️。
2.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直接承擔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含教學管理🧛🏽♂️、教學研究和教學輔助工作)🫶👩🏽⚖️,一般要有連續三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教學管理😯、教學研究或教學輔助工作的經歷。
3.第一主要完成人應為本校教職員工。
4.每項成果的項目成員一般不超過5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內原則上只能作為1個候選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最多不超過2項。
第七條 所申報的教學成果項目,須在教育教學改革🌉、建設與管理等方面邁出重大或較大步伐,並取得顯著或明顯的人才培養效益🥯。其中教育教學實踐成果必須經過至少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時間應從正式實施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製定方案的時間。成果為教材(包括電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從正式出版的時間開始計算。截止時間為推薦當次教學成果獎的截止時間🏬。
第八條申報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獎的集體與個人,需向所在學院(部門)提出申報,經學院(部門)評審或者審核後,統一向學校申報。兩個以上(含兩個)集體或個人完成的成果,通過第一主要完成單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請🧛♂️💆🏼♂️。已獲得過我校教學成果獎的項目,在沒有重大突破或進展的情況下不得重復申報。
第四章 評審程序與原則
第九條 評審工作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的原則,由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經初審後由校教學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被評為校級教學成果獎須經評審專家的半數以上同意;推薦上海市級教學成果獎的項目一般應在校級特等獎、一等獎的成果中產生👎🏿,在推薦中要統籌兼顧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成果。
第十條評審工作需堅持嚴格的評審紀律:
1.實行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接受全校師生及社會監督🦵🏽。
2.實行嚴格的回避製度🀄️,評審專家本人或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成果進入評審👩🏿🦰🍚,應主動申請回避;如發現他人存在類似情形👨🏿🍼🧑🏻🏭,也應提出回避要求🤵🏼♂️。
3.實行嚴格的保密製度,評審工作人員及評審專家對評獎過程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有關評審的任何信息。
第五章 評審結果
第十一條獲評各等級成果均授予獲獎人證書和獎金,具體獎金發放標準根據《意昂3教育教學獎勵撥款核算辦法》確定。
第十二條 教學成果獎的獎金,歸獲獎者所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勵,其獎金額度💂🏿🥥,按上級通知精神執行。
第十三條 個人獲得教學成果獎,應當記入本人檔案,作為評定職稱👩🏽🌾、晉級增薪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 學院(部)獲得教學成果獎的🕎,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製考核取得成績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異議處理
第十五條 教學成果獎的評審結果實行公示製度,擬獲校級教學成果獎在校園網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獲獎成果有異議💂♂️,均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異議受理部門提出⚖️。提出異議時需寫明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否則不予受理🧓🏃➡️。
第十六條 異議由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協調處理🧄。先將異議通知有關學院或部門,由學院或部門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送教務處、研究生院。必要時學校可組織專家對異議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校主管領導或校學術委員會裁決。凡屬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者,學校有權撤消其獎勵𓀙,收回證書及獎金,並根據情節予以處理。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本評獎辦法由校長授權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評獎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海洋大學教學成果評審與獎勵工作辦法(試行)》(滬海洋教〔2010〕26號)同時廢止。
意昂3辦公室 2021年5月22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