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 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為做好國家助學金評審及發放工作🍯,提高評審效率,擬在上海市教委國家助學金名額下達之前,先行開展“2021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預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高校全日製本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經學校認定並導入上海市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金額、名額
2021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每生按照5個月發放。資助標準:人均1650元人民幣。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檔次標準設為兩檔:一檔每生每月資助380元🧜🏼,二檔每生每月資助280元。
名額以上海市教委下達通知為準⤵️。屆時將根據我校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學生情況,再做國家助學金候選人具體名額分配⬛️。
三、評選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③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
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操行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⑥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以下情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得給予國家助學金🌓:消費奢侈、生活鋪張浪費、凡違紀者自處分公告之日起至處分解除之日內👝、自通報批評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或受過公安部門刑罰🤶🏼。
四、檔次劃分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特別困難的學生才能申請每生每月380元的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一般困難的學生只能申請每生每月280元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中有以下情況者🚴🏿♂️,可以優先獲得380元/月檔次的國家助學金。
(1)屬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殘疾人子女;
(2)水產養殖🦹🏼、水族科學與技術、海洋漁業等艱苦專業同學;
(3)獲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號、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者。
五、預申請時間安排
1.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31日😽:各學院負責組織學生進行預申請🛃💆🏻♀️;
2.學生預申請結束後,待上海市教委下達通知,學院具體名額分配後6個工作日內各學院上報評審報告至學生處,同時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上提交通過名單;
3.經學生處復審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六、重要說明
1.本次國家助學金申請🧑🦱、評審工作采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學生🏃➡️、各級管理員登陸易班🧲,在資助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審核。煩請一定通知到每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尤其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低收入困難家庭、孤兒🤾🏽♀️🍖、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難學生。
2.國家助學金評審過程中班委會意見表請學院存檔備查,保存期限為三年⚇。
3.國家助學金評審報告中附評審結論及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國家助學金評審紀要🙎♂️,附候選人名單匯總表和公示照片或截圖,紙質名單須從系統上下載打印👪,確保與系統上的名單一致😕,加蓋騎縫章。
4.各學院必須在公示3個工作日後上報學生處🧙🏿。
六👷🏻♀️、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61900163,E-mail: wlwang@shou.edu.cn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 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