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門: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優化市屬公辦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和其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滬教委人〔2018〕91號)、《上海市高等學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意見》(滬教委人〔2012〕1號)等文件精神,受上海市教委人事處的委托♛,上海市教育評估院將組織2020年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學科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學術技術能力評議工作🤫,現就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範圍
(一)在本市各高校管理部門的專業技術崗位上承擔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在本市各高校管理崗位(六級及以上)承擔學校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並從事高等教育科學研究的人員🧅。
(二)申報人員所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符合市教委批準的學校高級職務崗位設置要求。
(三)申報人員所從事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應在高等教育研究領域內,並應與所承擔的業務工作及所申報的研究領域相一致。
(四)當年將達退休年齡者,不能申報🦠💇♀️;凡參加上一年度學術水平與技術能力評議未通過的申報人員,本次申報必須有新的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方可重新申報。
二、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請申請人嚴格對照《評議細則》(見附件)的要求準備材料💅🏼,並將材料交至學院(或部門)。
申報人所在學院(或部門)🙆🏽🧗♂️、教務處🦖、科技處、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參照文件(《上海市高等學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意見》(滬教委人〔2012〕1號))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並填寫《申報審核情況表》,經辦人👩🎤、學院和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完成上述審核會簽流程後,由申請人所在學院(或部門)負責,將申報材料連同《申報審核情況表》於2021年1月7日前一並送交人事處(行政樓605A室)👨🏽🏫。
三、評議費用
(一)學術技術能力評議費🧄,每套材料600元,共1800元🧎;
(二)評議組綜合評議費(含面試答辯費),每位申報人員800元。
以上費用在上海市教育評估院確認受理後,人事處將統一通知匯總後交至上海市教育評估院。
特此通知。
人事處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完善上海市高等學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意見(滬教委人〔2012〕1號).doc
2、上海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學術技術能力評議細則.docx